爱普科特服务协议
长沙岳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研究中心
版本日期:2026年7月
一、总则
欢迎使用爱普科特(长沙岳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不要注册、使用或购买我们的服务。您注册、使用或购买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二、服务内容
爱普科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 专利托管服务:包括专利年费代缴、专利状态监控、专利变更办理、专利档案管理等服务。
- 战略咨询服务:包括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专利布局、商标策略、商业秘密保护方案等咨询。
- 诊断与预警服务:包括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竞争对手监控等。
- 无形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 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入股等交易撮合服务。
- 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包括法律咨询、纠纷应对、诉讼支持等服务。
三、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类型、服务范围和服务周期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2. 服务费用采用预付制或后付制,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增加服务项目,双方应另行协商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
4. 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但因我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完成的除外。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客户权利与义务
- 客户有权要求我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 客户有权获得我方提供的专业咨询和建议。
- 客户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客户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服务所需资料。
- 客户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 客户应配合我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二)我方权利与义务
- 我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 我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提供专业服务。
- 我方应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
- 我方应及时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
- 我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工作。
- 我方应如实告知客户服务进展情况。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保密义务不因服务关系的终止而消失,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3.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1)非因我方过错已公开的信息;(2)第三方合法公开的信息;(3)我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六、知识产权
1. 客户提供的资料、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
2. 我方为完成服务工作而制作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我方所有,但客户享有使用权。
3. 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七、服务质量保证
1. 我方承诺按照行业通行标准提供服务。
2. 如因我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我方应采取补救措施。
3. 客户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免责声明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无法完成的,我方不承担责任。
2. 因客户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服务出现问题的,我方不承担责任。
3. 因政策变化、法规调整等非我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需要调整的,我方不承担责任。
4. 我方提供的咨询建议仅供参考,最终决策由客户自行负责。
九、协议变更与终止
1. 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任何一方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 如客户违反本协议约定,我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结清费用,并完成资料交接等后续工作。
十、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